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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涉台客家文物的保护
发表日期:2015-04-12  [字体显示:??]  [收藏]   [打印]   [关闭]

  漫谈涉台客家文物的保护 

 

  58日《福建日报》发表了记者访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的题为《把握趋势,探索和推进涉台文物保护》谈话内容,本人经过认真阅读后,结合自己近10年的工作实践,深感保护涉台文物,特别是涉台客家文物的意义和责任都十分重大,可谓任重而道远。而且也到了机不可失,时不待我的时候了。为此本人欲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对涉台客家文物保护的几点初浅认识,目的在于积极保护涉台客家文物,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早日实现。

  一、何谓涉台文物和涉台客家文物?

  单霁翔局长指出:涉台文物是指能够直接反映台湾与祖国大陆地理、经济、民族、文化等关系,印证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涉台文物是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重要历史见证,是联系海峡两岸同胞民族感情的重要纽带。单局长特别指出:海西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涉台文物,是一个新的文物类型,它更多地联系着一种血缘关系和情感价值,比如一些民居、祠堂、庙宇等,它们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历史、艺术和科学上,更联系着人们之间的情感、文化、血脉关系,因此,涉台文物跟其他文物遗产是有明显区别的。

  根据单局长的讲话精神,涉台客家文物,除了具备涉台文物的内涵以外,更多的应是指联系台湾客家人与客家祖地的一种血缘关系和情感价值的文物,如客家祖地的民居、祠堂、庙宇等。在闽西各地以上杭为例,具体的文物应是指李氏大宗祠和李火德夫妇墓、丘氏总祠和丘三五郎夫妇墓、张化孙夫妇墓、郭氏家庙、江氏家庙和江十八郎夫妇墓、廖氏花公祠和廖化夫妇墓、游氏立雪堂和游二三郎墓、赖氏宗祠和赖标夫妇墓等客家开基祖的祠堂和墓地,还有上杭的仙师宫、夫人宫、上官志标旧居,以及客家木偶戏、十番音乐、客家山歌、客家族谱、民俗文化活动内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这些都应是涉台客家文物,都必须加以保护。

  二、保护涉台客家文物有何意义和作用。

  根据单局长的谈话精神,涉台客家文物是联系海峡两岸客家乡亲民族感情的重要纽带,同样是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重要历史见证,也同样印证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本人认为保护涉台客家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其作用不言而喻。

  第一、 有利于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骨肉深情。

  我们通过保护涉台客家文物,如保护客家开基祖的祠堂、墓地,就如同留住了在台客家乡亲的根和血脉。正如台湾“世丘总会”发给上杭县政府的函中说:“台湾丘氏极大部分皆出公(三五郎)之世系,故历年来均有台湾省宗亲不惜航车劳顿,千里迢迢返杭祭祖,上杭实为我海内外族人根之所在,脐带之所系,血统之所承也。”事实也是这样,就是因为有维系两岸客家乡亲同根共祖、血脉相依的见证物,才能让两岸乡亲在共同的祭祖等民俗活动中增进了解,加深印象,交流感情,取得共识,以增强民族感情。

  第二、有利于加强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

  人们都说,客家文物凝聚着客家祖地的人文精神,是凝固的音乐,是无声的诗,是立体的画。涉台客家文物同样是两岸乡亲极为珍贵的文化资源,正如单局长所说,它是一个新的文物类型,它更多地联系着一种血缘关系和情感价值。她们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历史、艺术和科学上,更联系着人们之间的感情、文化、血脉关系。我们通过保护这些文物,如客家族谱,客家祠堂、民居等古建筑,客家木偶、十番音乐、祭祖等民俗活动内容,可以让两岸客家乡亲在共同的文化活动中进一步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增强文化认同感,为中华文化的发展争光添彩。

  第三、有利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华儿女的夙愿,只要有利于这一大业的事,每一个中国人都应积极响应和支持。而保护涉台客家文物同样是一件十分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工作。通过保护涉台客家文物,可以充分调动两岸客家乡亲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的积极性,让他们进一步认识到两岸客家乡亲本是同源同根同血脉,同文同武同理想,不分你我的一家人,从而引导和激发他们在祖国统一的伟大事业中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三、我们应如何保护涉台客家文物。

  根据单局长的讲话精神,涉台客家文物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更多的体现血缘关系和情感价值;二是更具公众性。我们不能光保护它的“壳”,更要保护它的“神”,要“形神兼备”地加以保护。为此,对这些文物的保护应有新的认识,正如单局长所说: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不仅仅是各级政府和保护工作者的专利,更是广大群众的共同事业,每个人都有保护文物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全力推进涉台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二是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密切关注涉台文物;三是加强涉台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四是兼顾保护与合理利用;五是扎实推进涉台文物保护与交流;六是结合涉台文物保护,加快推进有重大影响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七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因此,我们因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涉台客家文物的保护工作。

  1、大力宣传,提高认识。

  因为历史的原因,许多人对传统文化存在不同的认识,特别是血缘文化,总是把它当作封建文化的东西看待。这就要求我们对这方面的内容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与时俱进,用新的观点和思想指导人们的行动,让大家深刻认识保护涉台客家文物的重要性,使之成为保护涉台客家文物的促进派。

  2、加强领导,加大保护力度。

  根据我们的国情,只有加强政府的领导,才能调动各方的力量,形成合力。对目前尚未列入保护的涉台客家文物应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及时做好保护工作,决不能听之任之,错失良机,贻误大业。对此,以上杭为例,应迅速将丘氏总祠、廖花墓、郭氏家庙、江氏家庙和江十八郎夫妇墓、游氏立雪堂和游二三郎墓等祖祠祖墓和客家族谱、客家山歌、客家木偶戏、十番音乐、以祭祖为主的民俗活动内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政府文物保护之列。

  3、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上下一致,同心合力,共创佳绩。

  根据涉台客家文物的特点,要做好保护工作,必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智慧,把他们自发的行动变为自觉的行动。具体应发挥各姓氏文化研究会和宗亲联谊会的积极作用,通过他们广泛发动群众,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这一事业中去,群策群力,最终与政府同心同德,共创保护涉台客家文物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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